“一体化远程示证台”,其长和宽均为1.5 米,高1.9 米,由支撑底座、可旋转物证放置台、图像采集摄像头、数据采集传输终端、门型照明架等组件构成。用于承载物证的物证放置台直径1.26米,台面设有刻度线以及标高尺,可以对物证进行尺寸测量和展示;顶端变焦摄像头及侧立柱悬停式摄像机对物证整体和局部细节的图像进行抓取,对需要关注的细节针对进行拍摄、展示;数据采集传输终端将控制与信息采集终端集成为一体,通过人机交互的操作指令,进行拍摄和画面合成,将数据通过网络进行远程传输;门型照明架可对物证进行补光,支撑底座具有很强的支撑性,确保示证过程的高效、稳定、安全。
组成模块
硬件部分:
1.计量仪器(测量内容:长、宽、高、重量(计量符合国家规范或相关标准)
2.长、宽:台面刻度计量标识(台面带水平校正仪器)
3.高:垂直于台面且可移动的计量卡尺(带垂直校正仪器)
4.重量:计量称
5.示证台圆形转盘(半径 63cm)
6.承载能力不低于 90KG/圆盘面积
7.圆形转盘底部设计加强支承结构,防止倾斜、晃动。
8.圆形转盘水平放置并带水平校正仪器
9.证物投影:图像采集清晰、色彩一致、无明显妨碍示证的阴影
10.即时交互式通讯:与需示证单位语音交互、增设收音麦克风
11.图像高清采集:带聚焦、光圈、360 度可移动的高清采集摄像头
12.数据保存:光盘刻录机、可增加选择的移动硬盘。
13.条码扫描功能:确保物证唯一性的条码扫描设备
软件部分:
1.AI 识别功能
2.拍照、录像、画面合成、刻盘
3.用户访问授权及非法入侵警告
4.证物通过条码扫描,进而达到证物的入库状态唯一性确认、识别确认、对应案件编号确认,同时记录录入时间、录入人、录入地点;
5.兼容旧设备并增设手工录入窗口
主要构成
创新亮点
“一体化远程示证台”,将旋转刻度盘、可移动标尺、视频采集监控、计算处理设备等相关硬件整合,集成在一个操作台内,让示证台拥有了“大脑”(智能终端)、“眼睛”(高精度高清广角摄像机)、“双手”(悬臂和标尺)等“器官”。是一款可以进行影像实时传输、异地云台操控的远程物证展示设备,将远程示证工作进行标准化、产品化的全流程重塑,可解决物证调用风险、疫情背景下物证示证难题。
四大功能
1.实现远程示证
有效利用已经搭建成熟完善的公安、政务等专用网络,通过信息采集终端进行物证图像的远程传输,同时对物证整体和局部细节的图像进行获取,将物证示证工作转换为信息数据化传输,实现了涉案财物在不出库、不流转的情况下进行物证展示。既能够保障审讯、庭审的示证需求,同时相较于物证当庭展示的方式,节省人力、物力,切实减少物证长距离移动,避免物证的污染、灭失或者损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远程示证针对受害人分散各地、嫌疑人多地审查、涉案物品存管地与审讯地分离等情况实战效果明显,极大节省办案时间、减少物证毁损的可能。
2.实现细节示证
物证放置台的上表面刻有刻度线,并设有标高尺,标高尺可沿径向在物证放置台上进行滑动,固定的俯拍摄像头结合可伸缩移动的侧拍摄像头,10倍光学变焦、自动对焦,可对物品细节进行无损放大查看及拍摄。相较于传统的直接使用摄像机进行拍摄、展示的方式,“一体化远程示证台”集高清图像采集、尺寸测量、多媒体展示于一体,可以实时对物证进行全面展示,实现异地的远程交互,使得在办案、审判人员可以对物证有更直观的认知,还可应用于通过形态辨认的野生动植物鉴定。在办理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案中,使用“一体化远程示证台”对案件中一只形态完整的野生动物进行远程鉴定物证的展示图像清晰,尺寸测量精确,最终出具准确有效的鉴定报告。
3.实现跨部门示证
远程示证台可在公安侦查、检察院诉讼、法院审判、估价鉴定等予以应用,通过网络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证物影像实时传输到审讯室、法庭庭审现场、物价鉴定中心,实现实物与电子数据化转换,确保涉案物证远程展示模式与实体内容一致化、可视化和全景化,让涉案物品能够足不出户就能保障审讯、庭审、物价鉴定等各个办案环节的实际需要。远程示证在应用于法院庭审中,通过不同程度及角度多方面展示物品,智能高效、准确便利地化解实物证据“质证难”等问题,在物证不移送的情况下实现案件的依法审理。
4.实现交互示证
示证台将图像采集、视频展示、尺寸测量、多媒体展示进行集成,设有人机交互的云台控制软件和终端,采用现有的电脑等设备,将控制终端与信息采集终端集成为一体,输入对应的操作指令,进行实时拍摄、细节展示、数据传输。办案人员还可以通过系统操作对示证物品画面内容进行控制切换,示证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障真实性、合法性。
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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